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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陈述 | Part 1

April 21, 2017

儿童猥亵案。

被告是Subway员工。受害人一为被告女友的侄女。第一次案发时,受害人九岁,被告女友在厨房,被告手指侵入女童。随后被告会在早上上班前在女友熟睡时抚摸受害人,持续至十二岁。受害人二为被告女友的邻居,十岁到十一岁之间,没有侵入行为,但被告会趁女友在厨房时对女童进行性刺激性质的抚摸。被告面临九项指控,最高可判终身监禁。

陪审团问卷中有一题询问对自残行为的看法。按常理,受害人的自残行为更可以博得同情,但被告律师可以辩论说自残行为代表对注意力的渴求,受害人为博得注意力编造整个事件。候选陪审员中有儿时被猥亵的女人,她觉得自己谁也没有说就挺过来了,变得更强大,她说话时表情坚毅,仿佛自己的坚强可以让别人的脆弱变得不可理喻。

一个典型的监狱电话。

“我爱你,宝贝”
“我也爱你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要报警说我打你?”
“我不知道亲爱的,我当时有点乱,对不起。”

家暴事件。

Palo Alto的轻罪组接到一个家暴案件,案情不是很清晰,女方的证词前后不一致,男女双方都曾被对方指控家暴,检察官办公室决定放弃不起诉。最新进展,男方将女方捅死,点火烧尸。

仍然是家暴事件。

检察官办公室接到群体警报,关于一个正在审理的家暴案,下一次开庭日在五月。受害人要求检察官销案,不停打骚扰及咒骂电话给几个检察官。

骚扰事件。

一个印度裔男青年没事便开车在圣何塞附近闲逛,见到金发未成年女孩儿就表示要送礼物并屡屡求婚。证据中有一封情书,写到“我们的相遇就是命运,那一日是情人节。” “我知道你喜欢星期三,你每个星期三会来买咖啡,真巧,我也最喜欢星期三,我们有很多共同点。” “当两个人合二为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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